关于开展科研项目结题结转工作的通知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加强科研项目结余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决定开展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结转工作。
一、经费结转办理范围
按照科研项目合同或协议,于2014年6月30日前应结题、验收或鉴定,尤其是截止目前尚有经费结余的科研项目。
二、经费结转办理流程
1.项目负责人填写《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科研项目结题审核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结账申请表》,经学院、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后到财务处科研管理科办理。
不能按期结题的科研项目应说明情况,填写《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科研项目延期结题/终止申请表》。
2.财务处科研管理科审核后为科研人员每人建立一个科研发展基金账号并办理经费卡。
3.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结转办理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30日。对于逾期未结题或不办理结账手续的科研项目,学校将冻结其经费使用并进行账务清理。
三、注意事项
1.科研人员可以持科研项目经费卡到财务处科研管理科查询经费结余情况;务必按要求及时办理经费结转手续。
2.科研发展基金用于项目的继续研究和新项目预研究。
3.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结转相关事宜可咨询财务处科研管理科(鄢琼伟,67885169),科学技术发展院自然科学处(田永常,67885043)、社会科学处(李想姣67880786)、军工办(潘娜,67880788),英国上市公司官网365(王东,67883472)。
科学技术发展院 财务处 英国上市公司官网365
2014年12月2日
